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,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阵地。
重庆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事业,坚持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出台一系列扶持和规范政策,引导了全市民办学校健康发展。
数据显示:截至2023年,全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401所,占全市学校总数的35.8%;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在校生106万人,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16.2%。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实现了新突破,全市有民办高校30所,占比39.0%;民办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3.3万人,占比39.3%,学校数量、在校生占比均处于全国前列。
民办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,为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多样化教育需求,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启航新征程,奋进高质量。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、全市教育大会重要部署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民办教育,一体推进民办教育理念、体系、制度、治理现代化,全面建设守正与创新并重、效率与公平统一、活力与秩序兼顾的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,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、建设教育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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