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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生活污水溢流点怎么排查如何治理?“一点一策”控制指南征求意见

发布时间:2025-06-10 09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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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9日,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委了解到,即日起至本月25日,由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主编的《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“一点一策”技术指南》(简称《指南》)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网站上征求意见。《指南》适用于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溢流点位的控制工作。

根据《指南》,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工作应综合采用雨污分流、清污分流、管网修复、截流、调蓄、就地处理、污水厂改造等系统化措施,以灰绿结合的方式,构建形成“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、末端治理、智慧管控”的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体系。溢流控制措施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、城市更新等项目同步实施,避免重复施工对区域居民造成影响。

《指南》要求,城镇生活污水溢流控制工作应对排查出的旱季溢流点位立行立改,加快推进重要溢流点位改造,逐步推进一般溢流点位改造,并根据溢流影响大小、改造方案成熟度、工程改造落地性等因素,综合确定整改优先级。“一点一策”改造技术方案应遵循“投入小、见效快”的原则,结合溢流点位主要影响因素分析、技术方案难易程度、成本效益核算等综合确定影响因素整改优先级,合理安排改造时序。

不仅如此,溢流控制应结合日常维护、运行调度、安全管理、智慧管控等非工程措施同步开展工作,确保溢流控制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,并逐步提升溢流控制的智能化、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。

《指南》提出,在排查分析工作开展前,应根据点位所在位置对辖区内溢流点位进行初步识别,所在位置位于污水系统上(含合流管)的点位应判定为溢流点,所在位置位于污水系统之外(雨水系统)的点位不应判定为溢流点;对初步识别后的溢流点位进行分级分类管理,划分为重要溢流点位、一般溢流点位;定期开展溢流点位再排查,并对现有溢流点位台账进行动态更新。

此外,溢流控制应根据溢流现状、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因素,合理确定近远期控制目标。以2024年为基准年,到2026年底,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年溢流总量显著减少,其中,城市生活污水年溢流总量减少50%以上,三峡库区城镇(城区及建制乡镇)生活污水年溢流总量减少50%以上;到2035年底,全市城镇生活污水溢流得到有效控制。

《指南》还要求,将溢流控制设施(含源头减量、过程控制、末端处理、溢流口整治等工程措施)的日常维护纳入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。每年汛前、汛中、汛后各进行至少1次定期检查维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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